党支部、行政村组、老年社团组织: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论述,激励全体离退休老同志发挥优势和作用,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经研究决定,在国庆70周年之际,开展表彰2018-2019年度我校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行政村组、老年社团组织(含分协会)先进集体和离退休人员先进个人(简称“双先”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在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行政村组、老年社团组织(含分协会)中进行评选。
(二)先进个人在全校离退休人员中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带头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领导班子顾全大局、团结协作,队伍和谐稳定,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组织引导老同志为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社会和谐汇聚正能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适合老年同志特点的活动,计划周密、措施有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取得优异成绩。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支持、参与学校、部(处)组织的中心工作。
(二)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首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关心、支持学校事业发展,积极参与离退休人员各项有益身心的健康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崇德向善的精神力量,发挥正能量,取得优异成绩。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同志,乐于助人,任劳任怨,廉洁奉公,得到老同志的信任和赞扬。
三、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8个)
1、以党支部及所在行政村组为单位评选4个。
2、各大老年社团组织(含分协会)评选4个。
(二)先进个人(57人)
1、每个行政村组推荐1人。(27人)
2、老年大学推荐16人、老科协推荐6人;关工委推荐4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老年督察队、老年治安巡逻队、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团各推荐1人。(30人)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
1、先进集体推荐程序:
(1)以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及其所在行政村组、老年社团组织(含分协会)为单位向离退休工作部(处)申报。分协会由其所在老年社团组织申报。老年社团组织与分协会不能同时申报。
(2)召开离退休工作部(处)负责人、党委委员、科室负责人、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书记、行政村组长、老年社团组织(不含分协会)主要负责人会议,经申报单位汇报事迹、与会人员评议投票,按得票情况确定推荐名单。
2、先进个人由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及其所在行政村组、老年社团组织(不含分协会)按照分配的名额向离退休工作部(处)等额推荐。
(二)离退休工作部(处)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三)报校党委审定。
(四)公示。
(五)印发表彰决定文件。
五、表彰奖励
(一)表彰时间
2019年国庆节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奖励形式
对先进集体授予荣誉奖牌,对先进个人授予荣誉证书。并根据学校专项经费预算情况,给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一次性奖金。
六、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及所在行政村组、老年社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双先”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名额和程序,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2、先进集体自荐单位填写《湘潭大学离退休人员先进集体登记表》,先进个人推荐人员填写《湘潭大学离退休人员先进个人登记表》。
3、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到离退休工作部(处)办公室。
附件:
一、《湘潭大学离退休人员先进集体登记表》
二、《湘潭大学离退休人员先进个人登记表》
湘潭大学离退休工作部(处)
2019年4月1日
湘潭大学离退休人员先进集体登记表
集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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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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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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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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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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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及行政村组或
老年社团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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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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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部(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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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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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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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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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离退休人员先进个人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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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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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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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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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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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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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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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支部及行政村组或老年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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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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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及行政村组或
老年社团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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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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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部(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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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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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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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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