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老年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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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8-28

 

全体离退休老同志、各行政村组、党支部、各老年群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广大老同志的爱校如家和无私奉献精神,总结表彰在“六个老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根据今年的工作安排,决定在2013年老人节表彰2012-2013年度老年活动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2、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改革和稳定,积极参与学校建设;热爱老年活动工作,积极参加老年活动,成绩突出。
3、在老年活动的组织建设、场所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发展老年事业作出了贡献。
4、在老年活动中乐于为老年人服务,受到老年群众好评。
二、评选程序
1、以行政村组、党支部及老年社团组织为单位(行政村组、党支部以居住村域为片区单位),在全体离退休人员中进行推选。
2、召开行政村组长、支部书记和老年社团组织负责人会议,按评选名额提出推荐名单。
3、召开离退休工作部(处)党政联席会议,将推荐名单进行排名、审核,提出建议名单。
4、报校党委会审定。
5、公示三天。
三、表彰名额:按离退休人员总人数的5%进行推荐,本次共计表彰60名老年活动积极分子(含能源工程学院5%)。
四、表彰时间:2013年老人节前后(具体时间另定)
五、具体要求
1、各行政村组、党支部、各群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方法和程序,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2、认真做好被推荐人选的报送工作。各行政村组、党支部、各社团组织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到离退休工作部(处)办公室。
                                         
离退休工作部(处)
2013年8月28日